各院部、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校在2024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监测工作中的科研工作评估,进一步核查备案数据确保无误,精准呈现我校本年度科研实力与成果,依据相关考核标准与要求,现将科研成果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2024年获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限前三位完成单位);
2.2024年获批国家及省级、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含协会);
3.2024年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第一主持单位);
二、核查要求
1.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细致地逐一核查各项科研成果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请各院部、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完成后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中午 12 点前提交相关统计附件发送至科研中心:sdcetky@163.com.
获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 限前三位完成单位 )汇总表.docx
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第一主持单位 )汇总表.docx
科研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