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撑济南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体系,依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我校2024年度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院部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依托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当是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2.申请院部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3.申请院部应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参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有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4.拟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研发场所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20人。
5.申请院部应拥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拟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7.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符合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请申报院部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资料文件(正式行文、汇总后的exce1版附件4等一式3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中心邮箱;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1张(包含:不超过100兆的PDF格式盖章版申报材料;excel版附件4)报送科研中心409室, 科研中心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择优认定。
联系人:刘兰宁 联系电话:83115275
邮箱地址:sdcetky@163.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