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鲁职学函〔2024〕32号)要求,现对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23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结项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我校已立项的2023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课题(见附件1)
二、结项程序
1.结项成果鉴定。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成果由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无误后由学校统一盖章后报送至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申请结项验收。
2.学会结项验收。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验收结项课题成果,结项是否通过以复审结果为准。
3.课题整改。鉴定等级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鉴定结果不通过的课题,一般给予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仍然不通过的,作撤项处理。
4.违规处理。凡结项成果与专家实际鉴定情况不符的课题,将不予认可。
三、结项材料
1.课题结项鉴定书。《结项鉴定书》(见附件 3,正反面打印,一式 3 份)。
2.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报告
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重复率低于 30%(见附件 5,正反面打印,一式 2 份)。
3.课题论文。课题研究期间,在具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
表的文章,且有课题负责人署名,研究成果公开发表须标注“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23 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复印件,一式 2 份)。
4.其他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报送方式。课题负责人报送全部结项材料(见附件 6)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中心409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 sdcetky@163.com。
3.所有到期未结项的课题均将予以撤项。
科研中心
2024年9月9日